"奥妮"商标战穗杭两地燃起烽火
涉案多方就管辖权异议之争针锋相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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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“奥妮”商标战再次燃起烽火,涉案多方仍旧以管辖权异议之争针锋相对。不管是广州案,还是杭州两案,他们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均被驳回。该系列案件的审判结果将会如何,本报将继续关注。
自2006年4月广东宝凯实业有限公司(下简称宝凯公司)以3100万元的价格,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竞买得到23个“奥妮”系列注册商标以来,两年中围绕“奥妮”这个商标一直纷争不断。先是宝凯公司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奥妮集团(香港)有限公司(下简称香港奥妮公司)侵犯其商标专用权(下称广州案);后是香港奥妮公司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广州立白企业集团(下简称立白公司)侵犯其该系列商标的20年独占使用权(下称杭州案)。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最近得知,两起案件都还没有进行实体审理,双方对于案件的管辖权之争已经热火朝天,各自针对对方的诉讼提出了管辖权异议。
广州案:两奥妮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
2006年12月底,成功竞买得到“奥妮”系列注册商标的宝凯公司,以商标权人的身份,一纸诉状将澳思美日用化工(广州)有限公司(下简称澳思美公司)、重庆奥妮化妆品有限公司(下简称为重庆奥妮公司)、香港奥妮公司等三公司告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,香港奥妮公司、重庆奥妮公司在答辩期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,认为香港奥妮公司经重庆奥妮公司的授权,是奥妮商标的独占使用权人,有权使用“奥妮”商标,而重庆奥妮公司的住所地在重庆,且案件的起因是由于重庆一中院的拍卖所引起的,案件由重庆一中院管辖更适合。2007年9月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本案是商标侵权纠纷,被告澳思美公司住所地在广州,因此广州法院具有管辖权为由,驳回了两奥妮公司的异议。之后,两奥妮公司不服,提起上诉。2008年3月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审理,作出“驳回上诉,维持原审裁定”的终审裁定。
时间:2008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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