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,化妆品未经备案不得生产销售
近日,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,自2002年元月1日起,在河南省境内生产、销售的所有调味品和化妆品未经备案的将被勒令停止生产、销售。 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,提高产品质量,河南省卫生厅将联手省工商行政管理局、省技术监督局等单位对调味品、化妆品市场进行规范整顿,对调味品和非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实行生产、销售备案制度。 河南省卫生厅一位负责此项工作的专家称,凡采用新工艺生产调味新产品以及采用酸解法生产酱油,必须经省卫生厅审查批准;未经批准的,一律不准生产销售。这位专家还说,凡申请调味品生产许可批件的,必须将其所有产品的配方、原料来源、产品企业标准等资料在颁发卫生许可证的卫生监督机构备案,未经备案的调味品也将禁止生产、销售。 与此同时,在河南省境内生产非特殊用途的化妆品也将实行生产销售备案制度。无生产许可批件或备案批件的调味品、化妆品将从2002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、销售。 据了解,这一措施出台后在河南省反响很大,广大消费者对此都表示欢迎,一些生产厂家也纷纷表示理解和赞同。有生产企业说:假冒伪劣直接砸了我们这些诚信品牌的牌子,害人不浅,国家早就该对调味品、化妆品市场进行整顿了。
时间:2006-05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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