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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容院联手涨价 消费者闷声吃亏
律师指对已购卡客户而言,单方面涨价属违约行为
年内,深圳80%的美容院先后对护理项目价格进行调整,其原因是进货价上涨,人工和店租也有浮动,经营成本大幅提高。然而,这对持有无书面合同美容卡的顾客,就造成了困扰,因为她们必须被迫接受美容院涨价,按照涨价后的价格从自己原先的预付消费中划款。
律师认为,美容院要求已经办卡客户接收涨价后的项目价格,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,这种变更,既没有征得对方的同意,也不存在不可抗力,可以被视为违约。但是,由于美容业合同的不规范操作,消费者如果要维权存在极大困难。
美容院不敢公开,暗地调价
日前,记者采访了多家美容院负责人,他们普遍表示,由于房租、人工和进货价大幅提升,除美丽田园等少数几家美容机构自行消化涨价压力外,8成以上被访美容院都对原有护理价格进行调整,大型美容院涨价约15%左右,小的美容机构也有5%-10%不等的价格调整。
面对涨价,某私人美容院的负责人坦言,“目前,80%以上的美容院办卡,都是口头协议。遇到涨价,要么会让消费者按原价继续用完,要么推荐价格差不多、效果更好的新项目,消费者也容易接受。”而对有消费者提出不接受涨价,要求退回余款,几乎所有美容院负责人都表示“没有先例”。此外,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,大部门美容院,都不愿直面涨价问题,某知名美容机构负责人解释说:“去年开始,物价飞涨,美容院的利润空间已大幅缩水,经营状况也不景气,公开上调价格,会影响客户的消费信心,对行业造成巨大冲击。”
律师可要求退还剩余卡额
那么,美容院的单方面调价是否合理呢?广东万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中明律师表示,“单方调价属违约,消费者可以要求继续按原价执行,如果商家不同意,就要退还余款。”
高律师介绍,消费者办卡时,无论口头还是书面,都与美容院订立了合同,合同以美容院的信用为基本,哪怕没有书面协议,但其已经实施,即消费了一部分,同时有交款收据,那么,合同关系就是存在的。
时间:2008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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